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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实行货物贸易核销制度改革合规企业利好明显
相关专题: 物流法规 发布时间:2012-08-13
资讯导读:从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获悉,国家外汇管理局于今年8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整体改革。据了解,改革后外汇局将取消部分行政许可项目,将原有的出口收汇核销等6大项近20

从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获悉,国家外汇管理局于今年8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整体改革。据了解,改革后外汇局将取消部分行政许可项目,将原有的出口收汇核销等6大项近20小项行政许可项目缩减到三分之一,银行无需为合规企业办理收付汇联网核查手续。

从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获悉,国家外汇管理局于今年8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整体改革。据了解,改革后外汇局将取消部分行政许可项目,将原有的出口收汇核销等6大项近20小项行政许可项目缩减到三分之一,银行无需为合规企业办理收付汇联网核查手续。

依此,黑龙江省将通过优化管理手段、提升管理效率,为企业对外贸易活动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,全面降低社会成本;实现贸易外汇管理由逐笔核销向全面核查、由行为监管向主体分类监管的转变,构建企业进出口综合监测、主体分类监管、部门信息共享的新型管理模式。

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有关工作人员介绍,改革后,贸易外汇管理方式将发生根本性转变,一是海关总署与国家外汇管理将调整出口报关流程,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;二是简化出口退税凭证,企业申报出口退税,不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,税务局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企业分类情况,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;三是外汇局与税务局、海关将进一步加强合作,实现数据共享,完善协调机制,形成监管合力。

改革给黑龙江省进出口企业带来极大便利,95%的合规企业将享受到相对宽松的外汇管理政策,取消了进出口核销、进出口联网核查、贸易信贷收付汇登记等流程,优化了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管理,使企业经营成本大幅降低。

改革后外汇局将取消部分行政许可项目,将原有的出口收汇核销等6大项近20小项行政许可项目缩减到三分之一;进一步整合了9个外汇管理业务系统,统一建立货物贸易信息监测系统,企业可足不出户操作外汇收支业务,实现了外汇局与企业进出口和外汇收支信息的共享。

改革后简化银行收付汇业务操作程序,银行无需为合规企业办理收付汇联网核查手续;简化相关单证审核,合规企业出口收汇申报后,银行在简易审单后为其直接办理资金划转或结汇手续。

来源:立刻网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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